授權公告檢索


公告「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製造及組裝技術」非專屬授權

技術說明

一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係包括有:
一移植機架,有一對供操作者握持的把手;
一動力裝置,用以提供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運作所需之動力;
一機動輪組,用以帶動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行走;
一移植機構,具有若干排列配置在移植機架把手之間的置苗杯供放置菜苗、若干相對應設在各置苗杯下方的鏟杯;
複數個種植手臂,該複數個種植手臂設於各鏟杯與移植機架之間,由動力裝置帶動種植手臂上下擺動,以使種植手臂尾端的鏟杯完成承接菜苗、鏟土及種植菜苗的動作;以及
一可變行株距調整裝置,該可變行株距調整裝置係由樞設於該種植手臂之平行四連桿所構成,一該連桿具有一間距調整凸輪,其中,操作者可以透過該間距調整凸輪與平行四連桿間的連動關係,進一步地改變菜苗種植時的排列方式,而該排列方式又可分為一平行排列或一交錯排列。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製造及組裝技術」非專屬技術授權案。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與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71次會議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收取如下:(一)授權金18萬元(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9,000元)後之金額新台幣18萬9,000元整。(二)衍生利益金:每銷售1臺收取3%。二、本案授權內容:(一)授權標的: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製造及組裝技術。(二)交付材料:可變行株距之移植機構製造及組裝技術手冊。(三)輔導時數:12小時,分3次,諮詢服務成本約6,000元。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接受申請。四、申請資格: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五、申請所需文件:(一)廠商/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廠商請檢附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工廠登記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及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影本1份。(三)個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六、提出申請者須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移轉。七、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ydares.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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