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公告檢索


公告「蘭花碎石介質分離處理機」技術移轉非專屬授權案

技術說明

本技術係為文心蘭老舊植株與其碎石介質分離處理所需,試驗開發文心蘭碎石介質分離處理機,可取代傳統人工以敲打撞擊方式作業,達到省工省力與提高效率的目的。該機由筒壁具孔洞、可調速的迴轉滾筒及相關配件所組成,操作以人工將老舊植株投入滾筒內,經攪動其碎石可與植株脫離,並自滾筒壁的孔洞中篩出,植株則藉由傾斜滾筒與筒內具螺旋狀排列的圓鐵棒向後方輸送。包括手推電力驅動及車載引擎驅動2種機型,前者具有4個支撐輪、採用交流馬達驅動,設計將篩出的碎石以錐形斗集中,再由傾斜輸送帶導出裝籃(袋);後者則逕置於農用搬運車上,以既有引擎動力經變速箱傳遞至滾筒迴轉,碎石以平面輸送帶橫向單側送出,整體作業效率較人工快達3倍以上。

公告內容

一、本案技術移轉非專屬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12萬元整,另須加計5%營業稅,共計12萬6,000元整;權利金為每銷售1臺定額收取4,500元(未稅,須另加計5%營業稅)。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場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三、業者申請資格:社團法人、公司、合作社及從事農機、機械有關之生產、製造或銷售業者皆可提出申請。四、本公告包含業者提出申請所需文件:(一)技術移轉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一)。(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二)。(五)保密切結書(附件三)。(六)授權契約書條款(附件四)。五、本案提出申請廠商需經本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移轉。六、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書資料說明等,請逕由本場網站https://www.tdais.gov.tw/公告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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