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本案技術移轉非專屬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10萬元整,另須加計5%營業稅,共計10萬5,000元整,不收取權利金。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場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三、業者申請資格:凡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公司皆可提出申請。四、本公告包含業者提出申請所需文件:(一)技術移轉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一)。(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四)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二)。(五)保密切結書(附件三)。(六)授權契約書條款(附件四)。五、本案提出申請廠商需經本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技術移轉。六、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書資料說明等,請逕由本場網站https://www.tdais.gov.tw/公告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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