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臺東場研發之「即食樹豆加工技術」(技術説明資料如附件1),辦理非專屬授權國內業者,並限於我國管轄區域內生產及製造。 二、交付材料與諮詢服務:提供技術手冊1份及技術指導時數4小時(於正常上班時段內)。 三、申請資格: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本案授權期限5年,新承接業者授權金為新臺幣189,000元,曾授權業者授權金157,500元(以上均5%含營業稅),均不收取權利金,授權金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3年內。 六、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臺東場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2) (二)本場技術授權意願書(附件3) (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機關及學校免附(三)(四)款所需文件,非營利(公益)社團法人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提出申請業者需經臺東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4)後辦理授權。 八、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臺東場研究人員,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臺東場網站(https://www.ttdares.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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