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公告檢索


公告「即食樹豆加工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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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說明

即食樹豆產品獨具巧思,簡化加工製程技術為清洗、浸泡、炊煮、乾燥及包裝,各種顏色的樹豆或混合籽實原料,皆適用於本項加工技術,方便農友或農企業承接應用,所製成品便於常溫保存且保存期限可達1年,可直接用於煮飯、料理、甜品、冰品及沖泡飲品,更貼近消費者日常生活。即食樹豆營養成分豐富,分析其每100公克籽實熱量387.6大卡、蛋白質25.5公克、碳水化合物69.0公克、膳食纖維24.6公克、糖1.6公克、脂肪1.6公克、鈉5毫克,且含有多種必需胺基酸,由於其蛋白質含量、低鈉、零膽固醇及富含膳食纖維特點,具有發展為銀髮友善食品之潛力。

公告內容

一、臺東場研發之「即食樹豆加工技術」(技術説明資料如附件1),辦理非專屬授權國內業者,並限於我國管轄區域內生產及製造。
二、交付材料與諮詢服務:提供技術手冊1份及技術指導時數4小時(於正常上班時段內)。
三、申請資格: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本案授權期限5年,新承接業者授權金為新臺幣189,000元,曾授權業者授權金157,500元(以上均5%含營業稅),均不收取權利金,授權金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3年內。
六、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臺東場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2)
(二)本場技術授權意願書(附件3)
(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機關及學校免附(三)(四)款所需文件,非營利(公益)社團法人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提出申請業者需經臺東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4)後辦理授權。
八、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臺東場研究人員,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臺東場網站(https://www.ttdares.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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