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公告檢索


公告「水稻臺東糯31號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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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說明

臺東糯31號為本場於84年1期作以臺稉糯5號母本與臺稉9號為父本進行雜交,隨即依譜系法進行分離世代之培育,於87年一期作以F6世代選出後,編定為東糯育1號進行各級試驗及特性檢定,至93年二期作完成所有測試歷程,歷時10年,經各項試驗與檢定結果,此一新品種具有優良農藝特性、產量傑出、米質優良,於94年6月通過專家學者審查,完成命名登記。臺東糯31號生育日數,自插秧至收穫,平均第一期作123天,第二期作111天與臺稉糯1號接近,為中晚熟品種;株高一期作99公分,二期作96.3公分;穗數一期作15.8支,二期作12.5支;每穗粒數一期作91.7粒,二期作93.3粒;千粒重一期作26.9公克,二期作27.5公克,具備了糯米市場所要求之大粒、糯化完整之品質。臺東糯31號後期葉片直立,有益產量與品質,在各級序試驗中,兩期作產量均較對照品種為高,區域試驗階段,全臺六處兩年四期作之產量表現,平均一期作為7,121公斤,二期作5,455公斤,分別較對照品種臺稉糯1號增產21.3﹪與21.0﹪。

公告內容

一、臺東場研發之「水稻臺東糯31號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辦理非專屬授權國內業者,並限於我國管轄區域內生產及製造。
二、交付材料:授權期間每年提供原原種種子20公斤、技術手冊1 份及技術指導時數8小時(分2次,於正常上班時段內)。
三、申請資格: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須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四、本案授權期限3年,新承接業者授權金為新臺幣94,500元,延續授權業者授權金新臺幣73,500元(以上均含5%營業稅),均不收取權利金,授權金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3年內。
六、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臺東場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臺東場技術授權意願書(附件三)。(三)公司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五)各級農會、產銷班、自然人免附(三)(四)款所需文件,非營利(公益)社團法人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提出申請業者需經臺東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審議通過後,雙方簽訂植物品種(權)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四)後辦理移轉。
八、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點選以下聯繫臺東場研究人員。所需相關資訊及附件均請逕由臺東場網站(https://www.ttdares.gov.tw)公告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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