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公告檢索


公告「水果副產物提升蜂蜜酒風味釀製技術」非專屬授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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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說明

臺灣主要商品蜂蜜為荔枝蜂蜜與龍眼蜂蜜,還能生產烏桕蜂蜜、百花蜜等特色蜂蜜,但特色蜂蜜產地價格僅有荔枝蜂蜜的50%、約龍眼蜂蜜價格的30-40%,蜂農採收特色蜂蜜卻面臨價格低與庫存消化問題,需要有加工技術提升產值。本技術在蜂蜜酒製程添加水果副產物(果皮、果肉等)能生產酒精度約8.4-10.8%甜味酒,亦可再蒸餾製成40-42%(alc./vol)蒸餾酒,本技術甜味酒與蒸餾酒由81位志願者分別以色澤、香氣、風味與整體4項品評,認為本技術製酒保有蜜香與果香風味,蒸餾酒香氣優於對照商品,甜味有風味與整體項與對照商品無顯著差異,具有市場競爭力。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苗栗場研發之「水果副產物提升蜂蜜酒風味釀製技術」非專屬授權案。
依據:依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28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授權內容:
(一) 授權標的:水果副產物提升蜂蜜酒風味釀製技術(含水果副產物與蜂蜜發酵配方、過濾、蒸餾及窖藏等)。
(二) 交付材料:
1、新承接業者:水果副產物提升蜂蜜酒風味釀製技術手冊 1份。
2、延續授權業者:不提供技術手冊,僅輔導時數。
(三) 輔導時數:
1、新承接業者:16小時。
2、延續授權業者:8小時。
二、授權期限與授權金額:
(一) 授權年限:5年。
(二) 授權金額:
1、新承接業者:新臺幣14萬元 (未含5%營業稅)。
2、延續授權業者:新臺幣11萬元 (未含5%營業稅)。
(三) 權利金:產品銷售總額1%。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接受申請。
四、申請資格:我國食品業者、農民或農民團體取得「酒製造許可執照」或「農民或原住民從事酒製造業許可執照」者。
五、提出申請所需文件:
(一) 基本資料表 (附件一) 1份。
(二) 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 (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 明文件及工廠登記證...等)。
(三) 酒製造許可執照或從事酒製造業許可執照影本1份。
(四)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 份。
(五) 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1份 (附件二)。
(六)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正本3份 (附件三)。
六、凡符合本案資格之申請廠商經與本場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七、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相關資料說明,請點選【索取相關文件電子檔】;登入TATM會員後,系統將自動寄送至您的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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