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臺東場研發之「原民作物採種與乾燥技術」(相關說明資料如附件1),辦理非專屬授權國內業者,並限於我國管轄區內生產及製造。 二、交付材料與諮詢服務:提供「原民作物採種與乾燥技術」技術手冊一份。輔導時數2小時。 三、申請資格: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本案授權期限3年,新承接業者授權金新臺幣68,250元;延續授權業者授權金54,600元(以上均含5%營業稅),均不收取權利金。授權金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五、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5年內。 六、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臺東場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本場技術授權意願書(附件三)。(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 自然人、農民團體、機關及學校免附(三)(四)款所需文件,非營利(公益)社團法人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提出申請業者需經臺東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品種有償授權契約(附件四)後辦理授權。 八、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臺東場研究人員,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臺東場網站(https://www.ttdares.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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