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依據: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22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名稱:「牡蠣人工苗量產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牡蠣人工苗量產技術包括種貝選擇、人工繁殖技術、藻類 培育技術、牡蠣人工苗養殖及人工附苗等技術。 (二)本技術以人工繁殖方法,控制生產排程與控制生產量。臺 灣天然蚵苗供應量不足且生產不穩定,如以人工繁殖生 產,可彌補天然附苗缺點,具有極大的市場潛力。 三、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授權方式:本案為非專屬授權。 五、授權生產地區現我國管轄區域內。 六、授權期間:3年。 七、授權金:新臺幣18萬元,營業稅5%另計,付款方式依合約內容規定。 八、權利金:不收取。 九、交付材料:技術文件1式 十、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十一、申請方式:申請業者須檢附下列文件,向水試所提出申請,並與水試所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二)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 (三)公司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一期公司納稅證明影本(一年內之新設立公司免附)。 (五)農漁民團體或繁養殖戶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十二、其他事項:對於授權內容若有問題,請逕洽水試所研究人員。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水試所網站(網址:http://www.tfrin.gov.tw)-首頁-訊息與活動-技轉公告,請上網查詢及下載文件)。
|